灯具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特点
在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,若灯具采用“自带蓄电池供电”,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会与传统集中电源型系统有所不同。
根据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309-2018)的相关规定,此类系统中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”不能包括以下内容:
1.不包括为灯具提供主电源供电
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,正常状态下由“普通照明配电回路”供电(非应急照明配电箱),仅通过配电箱实现通信和控制。
2.不包括蓄电池充放电管理
蓄电池内置于灯具中,充放电由灯具自身控制模块管理,配电箱仅监测灯具状态(如电池故障),不直接控制充放电。
3.不包括集中式应急电源输出
应急电源分散在灯具自带电池中,配电箱无需集成或输出应急电源(区别于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配电箱)。
4.不包括电压转换功能
灯具自带电池的电压通常与配电箱输出电压一致(如DC 36V),无需额外转换。
5.不包括对非消防负荷的配电
应急照明配电箱仅服务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,不兼作其他非消防设备配电。
总结
此处标准“不应”等否定说法较多,总结起来几句话:
1.配电箱不提供应急电源(蓄电池由灯具自带)。
2.配电箱不管理蓄电池充放电(仅监测状态)。
3.配电箱仅控制主电切断和应急启动(通信+联动功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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